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145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一干多支、五区协同”重大战略,围绕我校双高建设目标,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加快提升我校产学研平台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服务能力,根据年度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的工作安排,在前期广泛征集和反复研讨的基础上,启动2020年度第一批学院规划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此次项目申报范围只限于附件一所列规划项目,采用竞争立项方式,其他项目暂不受理。凡符合下述条件者均可申报,鼓励跨系跨学科组建团队进行申报,可吸纳校外科技人员或其他相关单位联合申报。
1.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教职员工,且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相应的科研能力和项目组织管理能力。
2.每个项目负责人本年度限申报主持规划项目一项,其他参研规划项目限一项。
3.凡近两年内以主研身份承担过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但验收未通过或被终止者,此次不得申报。
4.项目团队人数不得少于3人。
二、项目研究周期
所有项目研究周期原则上不超过申报指南规定周期,如有特殊情况,确需延长研究周期者,申报前向科研处提出申请。
三、申报流程
1.项目组自行下载附件2并组织团队填写申报书,申报书内容不得与附件1申报指南出现负偏离。
2.项目负责人所在(或学科对应)系部组织审核。
3.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书用A4纸双面打印5份。
(2)项目组将纸质版申报书及电子版申报书于2020年11月30日前交学院科研处。电子版申报书用“项目编号.pdf”命名,并发至邮箱kyc@scetc.edu.cn。(项目组成员请加入工院科研QQ工作群:719741940)。
4.申报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立项、验收等要求
1.申报公示:申报书公示3个工作日。
2.立项评审及审批:由科研处组织相关专家和需求部门共同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经学院审批后予以公示和立项。
3.中期检查:要求各项目组在申报书中自行明确中期验收时间节点(原则不超过研究周期一半)、预期进展、中期成果及检查验收方法,科研处按申报书组织中期检查,对项目研究推进严重不力者,将终止项目。
4.项目验收。科研处联合项目需求部门组织校内外专家成立专家组,严格按照申报书约定研究周期、研究任务、预期成果和验收方法组织验收。验收不合格者,限期整改完善,如仍不合格者,按相关管理办法做终止处理。
5.凡被终止的项目,其项目负责人和主要研究人员2年内不得牵头申报科研项目。
五、关于项目经费
1.项目经费实行定额补助,项目组申请经费不能超出指南里所列经费标准。
2.经费全部用于直接经费,不列支任何间接经费和校内职工人头经费。
3.经费开支按照《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六、项目奖励
项目在中期检查和项目验收后,根据进展情况和完成情况确定优秀、良好、一般和不合格等级。学院后续制定单独的规划科研项目奖励办法,对项目团队单独予以奖励,并择优推荐参加学院科技成果评奖。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研处。
科研处项目管理联系人:刘旭 电话:2652725
科研处
2020年11月20日
附件1:2020规划项目指南.docx
附件2:规划科研项目申报书.docx